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 加快质量强市建设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9年01月29日 10:57:25




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

加快质量强市建设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提高供给体系质量,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加快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进程,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7〕24号)和《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建设质量强省的实施意见》(赣发〔2018〕1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明确质量发展六大目标

到2020年,成功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全市大质量工作格局基本形成,质量第一的意识牢固树立,质量技术基础支撑能力不断加强,产品、工程、服务和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提升,质量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持续增强,人民群众的高品质消费得到更好满足;建成一批功能完备、公共服务能力强的质量基础设施平台,培育一批技术先进、质量水平高的优势企业,打造一批规模较大、核心竞争力强的产业集群。

(一)农产品、食品、药品实现优质安全。农业标准化生产普及率超过30%,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以下简称“三品一标”)认证产品80%纳入可追溯范围,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食品安全抽检合格率达到97.5%以上,基本药物全品种抽检覆盖率达到100%。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总体满意度稳定在85%以上。

(二)制造业产品质量水平不断提升。主要工业产品、日用消费品质量省级以上监督抽查合格率稳定在94%以上;制造业产品质量抽查合格率稳定在93.5%以上;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稳定在83以上。

(三)出口产品质量持续提升。出口产品质量检验检疫合格率达到98%以上,出口产品召回通报率低于1%。

(四)工程建设质量不断提高。大中型工程项目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其他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98%以上。

(五)服务业质量水平显著提升。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稳定在45%以上,生产性服务业顾客满意度达到80以上,生活性服务业顾客满意度达到75以上。

(六)生态环境质量继续位居全国全省前列。中心城区和县城(建成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稳定在92.8%以上。地表水国家考核断面水质优良率达到85.3%,地表水省级考核断面水质优良率达到90.91%,全面消除Ⅴ类及劣Ⅴ类水体;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90%和85%。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森林覆盖率稳定在76.2%,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0%。

二、开展质量提升六大行动

(一)开展产业发展水平提升行动

1.增强制造业竞争力。推进“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建设,聚焦新能源汽车整车及关键零部件、新能源动力电池及材料制备、现代家居、稀土永磁材料及中重稀土开发应用、钨高性能粉体与硬质合金、生物医疗和大健康医疗、智能终端及电子元器件、物联网与大数据及软件服务产业等八大细分领域,着力提升制造业发展规模和质量水平,加快制造业标准化和质量提升,提高关键领域核心竞争力。以新能源、新材料、电子信息、生物制药、家具、节能环保等产业为重点,推广智能制造、绿色制造和清洁高效生产工艺,降低产品制造能耗、物耗和水耗。激发质量创新活力,引导企业掌握一批关键核心和共性技术,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和自主品牌,催生一批新产品和企业集群。

2.提升原材料供给质量。依托“中国稀金谷”建设平台,加快高端材料研发创新,形成高性能、功能化、差别化的先进基础材料供给能力。鼓励矿山资源综合勘察、评价、开发和利用,建设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全面提升矿产原材料供给水平。支持企业广泛开展质量对标行动,瞄准先进标杆实施技术改造,延伸产业链,全面提高产品质量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以推动稀土、钨等资源优势产业发展为重点,在细分领域培育一批高端产品、高端品牌,总体达到国内先进水平,部分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3.推动服务业提质增效。推广实施优质服务承诺标识和管理制度,加大技术研发、工业设计、检验检测认证、信息服务、电子商务、金融等现代服务业的培育力度,提升标准化程度和服务质量。加快旅游强市建设,完善交通、餐饮、住宿、救援等旅游配套服务标准化功能,积极推进全域旅游和特色小镇建设。发挥红色优势,做大红色文化产业;发挥生态优势,培育大健康产业。健全以质量管理、诚信评价、行政监管、风险监测、测试评价、认证认可等制度为核心的服务质量治理体系,推进国家级服务业标准示范区建设。

(二)开展企业发展能力提升行动

1.提升规模以上企业质量发展水平。强化企业质量主体责任,严格履行企业质量首负责任,实行质量安全“一票否决”。健全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和失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质量事故责任担保保险制度。大力推广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引导规模以上企业引入“卓越绩效”“六西格玛”“精益生产”等先进质量管理模式和方法,逐步推广实施首席质量官制度。鼓励和支持企业争创中国质量奖、江西省井冈质量奖、赣州市市长质量奖,发挥质量标杆企业的示范引领作用。引导企业采用先进技术手段和现代质量管理理念,广泛开展质量风险分析与控制、质量成本管理,促进质量管理体系升级,提高质量在线监测、在线控制和产品全生命周期质量追溯能力,实现质量水平整体提升。

2.提升中小微企业质量基础能力。在全市中小微企业开展“服务零距离,质量零缺陷”为主题的中小企业质量技术服务行动,重点加强对企业经营者及一线员工的质量管理培训,提高企业全员质量意识。开展一站式质量技术基础服务,积极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标准化、计量、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等服务,鼓励企业开展自愿性产品认证和管理体系认证,促进企业提档升级。全面实行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建立标准实施信息反馈和评估机制。加强计量测试技术的研究和应用,提高计量在线测控服务质量提升的能力。强化能源计量工作,拓宽能源计量服务渠道,督促企业按照国家标准合理配备计量器具,促进提质增效和节能减排。引导大型企业与中小企业通过专业分工、服务外包、订单生产等多种方式,建立协同创新、合作共赢的协作关系,推动建设一批高水平的中小企业集群。

(三)开展产品质量提升行动

1.提升农产品质量。实施农业标准化生产,加强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与土壤改良,加快建设高标准农田。建立完善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检测、监管服务体系和质量安全控制追溯体系。依托国家脐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油茶产业工程研究中心等平台,推动优质农产品关键技术实现创新突破。推行种养殖清洁生产,强化农业投入品监管,严格规范农药、兽药和化肥使用,加大农产品抽检力度。引进优质农产品和种质资源。大力发展农产品初加工和深加工,增加绿色有机产品供给,提升农产品附加值。

2.提升食品药品质量和安全。深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完善食品生产企业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全面实施良好生产规范。推进传统主食工业化、标准化生产。健全完善药品追溯体系,强化药品安全风险管控,保障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有效实施,促进药品生产企业转型升级。大力推进以青峰药谷为核心的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加快完善食品药品监管长效机制,加强生产过程现场检查,提高食品药品质量安全水平。

3.促进消费品提质升级。推动企业发展个性定制、规模定制、高端定制,推动产品供给向“产品+服务”转变。巩固家具、纺织服装等传统产业的优势地位,创建家具产品国家级质量提升示范区。引导企业瞄准市场消费需求和技术发展前沿,不断提升产品档次和附加值。发挥出口企业优质产品引领作用,全面开展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工程,提升产品供给质量。开展日用消费品专项执法打假和专项整治,加强消费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工作,强化对监督抽查不合格企业的处理工作力度。推动消费品生产、经销企业落实质量主体责任,稳步提升消费品整体质量水平。

(四)开展工程建设质量提升行动

深入开展工程建设质量安全提升行动,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强化建设单位全面管理责任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健全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制,推进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加强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对工程建设各环节质量控制。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现场监管力度。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加强住宅工程常见质量问题专项治理,引导企业创建结构示范、优质工程,争创国家级、省级质量奖项,建设“百年工程”。加快海绵城市和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完善建筑节能、绿色建材标准,发展建筑节能新技术,积极推广新材料。

(五)开展生态环境质量提升行动

健全生态环境监管体制,构建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以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攻坚行动为核心,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深入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工业、燃煤、机动车三大污染源治理,推进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治。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保护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深入开展全流域治理,推进东江流域生态补偿试点。大力推行林长制,强化森林资源保护,加强水土保持,着力提升森林质量。健全完善自然资源管理、生态监管、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制度体系。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加大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力度,确保施工扬尘污染防控工作到位。持续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创建国家卫生城市。

(六)开展政务服务能力提升行动

1.提升政府服务水平。聚焦群众关心、关注的难点、热点问题,开展政务服务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和“一次办结”,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等工作,营造集中、精简、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环境。提高“平安赣州”建设水平,建立健全城市网络化综合管理体制,推进“雪亮工程”建设。着力推进城市管理和执法体制改革,提升城市管理水平。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全面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脱贫质量和贫困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

2.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优化城市的教育、体育、卫生、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布局。完善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扩大教育资源有效供给,提升公共教育质量和水平。推进公共就业服务,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开展提升卫生计生服务能力三年行动,推进“健康赣州”建设。鼓励创作优秀文化产品,实施文化惠民工程,优化公共文化供给。推动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提升交通出行、垃圾分类治理、市容环卫等方面的公共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以及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服务质量和安全保障水平。

三、实施质量强市六大工程

(一)实施质量品牌工程

实施品牌发展战略,推动企业增强品牌意识,加大品牌建设投入,做大做强产品、服务、企业品牌。以生物制药、电子信息、智能制造、新能源、新材料以及有色金属、家具等产业为重点,培育一批本土工业制造品牌。大力发展“三品一标”农产品,做大做强“赣南脐橙”“赣南茶油”“赣南蔬菜”品牌。以红色旅游、客家文化为重点,着力打造赣州旅游品牌。积极申报国家知名品牌示范区,做强“南康家具”区域品牌。指导相关协会健全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管理制度。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建设有利于品牌发展的长效机制和良好环境。到2020年,争取认定江西名牌产品110个、地理标志保护产品13个,命名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3个。

(二)实施质量信用工程

建立部门间质量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建设赣州市公共信息信用平台及网站。实施企业质量承诺、信用档案、信用评价、信用报告和“红黑名单”公示等制度,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健全质量问题公开和查询制度,完善企业质量信用查询渠道。规范质量信用评级服务机构建设,构建多层次、全方位的质量信用服务市场。加强质量检测机构管理,严厉打击出具虚假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资质认定、银行信贷等领域,加大质量信用使用力度。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确定和采购活动组织管理,将质量、服务、安全等要求贯彻到采购文件制定、评审活动、采购合同签订全过程,引导更多组织增强质量意识、提高质量水平。

(三)实施质量攻关工程

围绕我市重点产品、重点行业开展质量状况调查。支持科研机构和协会组织质量比对和会商会诊,找准比较优势、行业通病和质量短板,研究制定质量问题解决方案。加强与国际国内优质产品的质量比对,组织攻克一批长期影响产品质量提升的关键共性技术,以技术创新推动产品质量性能的跨越式进步。加强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应对机制建设,推动企业按照更高技术标准提升产品质量和产业层次,不断提高国际市场竞争力。支持企业开展质量控制小组、现场改进等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推动企业积极应用新技术、新工艺,研发新产品,催生新业态,培育形成以技术、标准、品牌、服务为核心的质量竞争新优势。

(四)实施质量基础工程

坚持标准引领,引导和鼓励企业、科研单位、高等院校等积极参与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国家标准乃至国际标准的制修订工作,争取标准话语权。推进标准化示范试点建设,支持社会团体、企业制定严于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的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在家具、稀土等行业开展团体标准试点。推动军民标准通用化建设,建立健全技术、专利、标准协同推进机制。探索标准化支持生态文明建设的新路径、新模式、新举措。到2020年,累计主持或参与制修订国际、国家、行业、地方和团体标准20项以上。推进法制计量,培育和规范计量检定校准市场,推进以诚信计量为重点的民生计量。加大市级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装置更新改造力度,新建、提升一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围绕重点产业,建设一批国家级和省级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夯实质量技术支撑能力,重点建设钨和稀土、家具、新能源汽车、油茶等检验检测平台。充分发挥赣州市检验检测创新联盟的作用,大力推进检验检测资源共享,更好地满足企业检验检测需求。加强公共检验检测服务平台建设,加大对环境监测、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工程质量监督检验和省级授权的检验检测机构建设支持力度。加强认证活动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监督管理,培育和规范检验检测认证市场,提升检验检测认证公信力和权威性。

(五)实施质量创新工程

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区域性科研创新中心,推进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平台)建设。引导推动各种创新要素向产品和服务的供给端集聚,提升质量创新能力。建立健全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政产学研用相结合的质量技术创新体系,建立质量分级制度,倡导优质优价。开展顾客满意度调查,探索完善第三方质量评价体系,推动赣州质量由追求“合格率”向追求“满意度”跃升。加强质量安全、质量发展和质量效益分析研判能力建设,市县两级每年开展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调查统计与分析报告工作。以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质量竞争力指数、全要素生产率、公共服务质量满意度等为重点,探索构建新型质量统计评价体系。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质量问题,开展产品、工程、服务和环境等领域的质量研究,提出切实管用、操作性强的对策措施。鼓励企业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研发具有核心竞争力、高附加值和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性产品。

(六)实施质量共治工程

建立健全社会监督机制,构建市场主体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质量共治格局。加强质量监管,完善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加强质量安全风险管控,建立产品伤害监测和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制定质量安全风险应急预案,防范和有效处置质量安全突发事件。深入开展质量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制假售假、以次充好、虚假宣传等质量违法行为。建立完善质量信息传递反馈机制,鼓励消费者组织、行业协会、第三方机构等开展产品质量比较试验、综合评价、体验式调查,引导理性消费选择,把消费者满意度作为质量评价的依据,倒逼质量提升。完善质量投诉信息平台,健全质量投诉处理制度,畅通质量举报投诉渠道,强化质量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坚持依法治质理念,充分运用法律手段解决质量安全和质量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完善质量执法监督机制,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四、强化质量工作六大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加强党对质量工作领导

健全质量工作体制机制,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加强对质量发展的组织领导,成立赣州市质量发展委员会,负责统筹质量发展规划制定、质量强市建设、质量品牌发展和质量基础建设。市质量发展委员会由市委主要领导任第一主任,市政府主要领导任主任,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任副主任,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市委办公厅、市文明办、赣州客家新闻网管理中心、市政府办公厅、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城乡规划局、市林业局、市文广新局、市体育局、市政府法制办、市城管局、市行政审批局、市果业局、市矿管局、市房管局、赣州银监分局、赣州保监分局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任成员。市质量发展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质监局,由市质监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质量发展目标和任务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加强质量管理和队伍能力建设,认真落实质量工作责任制,构建统一权威的质量工作体制机制。

(二)强化制度建设,深化质量体制机制改革

围绕打好六大攻坚战和推进“两城两谷一带”建设,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在各地、各工业园区和企业中,广泛深入开展质量强市、强县、强区、强园、强企工作。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的有关要求,坚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同步推进。完善权责清单和负面清单,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营造公平的质量发展环境,释放经济发展活力。

(三)强化资金激励,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

市财政加强经费保障,安排专项资金支持质量提升和质量强市工作。对企业开展标准制定、计量、检测等质量研发活动发生的经费,按照税法规定享受研发费加计扣除等政策。将计量、标准、检验检测等质量技术基础的共性研究和应用重点研发任务纳入市级科技计划。全面落实和完善质量奖励措施,对获得中国质量奖、中国质量奖提名奖、江西省井冈质量奖、江西省井冈质量奖提名奖、赣州市市长质量奖的组织,分别一次性给予300万元、1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50万元的奖励;加大对各级政府质量奖获奖组织在金融、信贷、项目投资等方面的支持力度。鼓励保险公司加大产品质量保证保险推广力度,支持企业运用保险手段促进产品质量提升和新产品推广运用。完善质量发展经费多元筹集和保障机制,鼓励社会资本设立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专项基金;鼓励和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投放向质量攻关、质量创新、质量治理、质量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倾斜。

(四)强化人才培育,健全质量教育培养体系

将质量教育纳入全民教育体系,发挥中小学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作用,加强中小学质量教育实践。加大质量人才引进、选拔、培养力度,探索建立人才引进机制,建立我市质量发展专家库。推动建立高等学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和企业共同参与的质量教育网络,全面提高企业经营管理者、一线员工的质量意识和水平。依托高等院校建设质量学院,加强质量管理、标准化工程等相关学科、专业和课程建设,培养一批质量基础理论研究和专业人才。强化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建立一批企业实训基地,积极推广校企合作共同培养技能人才的模式。

(五)强化宣传引导,形成浓厚质量文化氛围

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质量工作的方针政策,将质量文化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重要内容,广泛宣传质量强市工作。将质量发展相关内容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主体班次的教学内容,让质量第一成为各级党委和政府的根本理念。弘扬城市质量精神,加大宣传投入力度,深入报道我市质量提升的丰富实践、重大成就、先进典型,推介赣州质量品牌,塑造赣州质量形象,形成各级党委和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

(六)强化责任落实,建立质量督察考核机制

探索建立质量督察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国务院《质量工作考核办法》和省政府质量工作考核要求,将质量安全和质量发展指标纳入年度县(市、区)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评价内容。市质量发展委员会每年对成员单位和县(市、区)人民政府质量工作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列为市管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和实行问责的重要依据;对质量工作考核结果进行通报,对考核结果排后的进行约谈。

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各司其职,围绕质量强市、质量提升的目标任务,制定本行业质量提升具体工作方案。各县(市、区)党委和政府要将质量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根据本实施方案制定具体措施,强化责任落实,加大推进力度,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