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食品相关产品国抽实施细则意见稿解读

发布时间:2020年06月02日 14:57:44


  

  食品伙伴网重点将以上部分玻璃产品的《意见稿》与原产品质量监督司公布的《2016年食品相关产品国家监督抽查实施细则》进行了简要比对分析,将部分纸产品和塑料产品的《意见稿》与原质检总局监督司公布的《2017年三类食品相关产品监督抽查实施细则》进行了比对分析,仅供大家参考。

  一、整体情况解读

  首先,从整体上看,《意见稿》与原来的实施细则在章节设置上做了较大调整,删减了较多内容,将细则简化为抽样方法、检验依据和判定规则(包括依据标准和判定原则)三个部分,结构和内容都更能体现科学性和规范性。主要有以下变化:

  (一)删除了适用范围、产品分类、产品种类、术语和定义、企业产品生产规模划分、异议处理和附则等内容;

  (二)原来的检验依据在意见稿中归入判定规则(即依据标准);

  (三)原来抽样在意见稿中只保留了抽样方法(包括抽样数量),删除了抽样型号或规格、品种、抽样基数、样品处置、抽样单等;

  (四)原来检验要求中的检验项目在意见稿中归入检验依据,删除了检验项目重要程度分类。

  二、重点产品检验项目

  具体来看,部分食品接触用纸和纸板产品、食品接触用玻璃产品、食品接触用塑料产品的检验项目变化如下表:




来源:食品伙伴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