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赣州市综合检验检测院赣州市综合检验检测院2022年第三批检测设备项目(项目编号:NKHY2022-GZ-ZC020)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赣州市综合检验检测院赣州市综合检验检测院2022年第三批检测设备项目(项目编号:NKHY2022-GZ-ZC020)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赣州市综合检验检测院2022年第三批检测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响应供应商应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邮箱地址:nkhygz@sina.com)报名和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2年06月3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KHY2022-GZ-ZC020
项目名称:赣州市综合检验检测院2022年第三批检测设备
预算金额:叁拾万元整(3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位 | 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
1 | 微波消解罐组件 | 1 | 套 | 1、安全性能: 1.1生产商具有专业微波设备生产的相关体系认证。 2、消解罐和转子: 2.1消解内罐采用TFM/PFA材料,无金属材质的零部件; 2.2消解内罐(包含罐体,内塞,内盖)可以泡酸清洗; 2.3消解内罐最高耐温≥330℃,消解内罐最高耐压≥1500psi; 2.4消解内罐罐内容积:≥60ml; 2.5必须和原有的实验室微波消解仪完全匹配和兼容。消解內罐罐体上有清晰的生产商标识; 2.6采用非金属材质的双层消解转子;确保消解罐上半部分和下半部分都插入到消解转子内; 2.7转子批处理量可同时处理≥40个样品; 2.8防爆外罐采用高强度防爆材料,最高耐压≥5000psi,最高耐温≥300℃; 3、配置清单: 40位的消解转子1个,消解内罐(包含罐体,内塞,内盖)66根;消解外罐40根。 |
注:本项目允许进口产品参与。 |
合同履行期限:乙方应在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和采购人签订合同并于合同签订后60个自然日内交货,包括安装调试完成。
联合体响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申请人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2年06月20日至2021年06月24日(工作日内)08∶30——11∶30,14∶00——17∶30
地点: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邮箱地址:nkhygz@sina.com)
方式: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获取(邮箱地址:nkhygz@sina.com),报名邮件请注明响应供应商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项目名称等
售价:0.00元
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6月30日09:30(北京时间)
地点: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赣州市章贡区五指峰路1-51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须知: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响应文件出席开启大会,签到时间以递交响应文件时间为准。签到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明原件。(温馨提示:开标地点交通拥堵,车位紧张,请各响应供应商提前做好准备。)
2.磋商方式:开启结束后,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各响应供应商就采购项目中技术参数、售后服务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分别进行磋商,磋商小组在磋商结束后,要求符合条件的所有参加磋商的响应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最终报价(二次报价)。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在没有修正参数的前提下,最终报价(二次报价)不得高于一次报价;在修正参数的前提下,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可高于一次报价。磋商顺序由现场抽签决定。
3.响应保证金:响应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足额一次性缴纳人民币陆仟元整(鼓励采用银行转账、保险、支票、汇票、本票或响应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以电汇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者,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到账,从响应供应商(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转入)的基本账户转入采购代理机构,否则响应无效。各响应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未成交供应商以电汇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的响应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以电汇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的响应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无息退还。
4.付款方法:项目经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支付合同价款的95%,一年后支付剩余5%尾款(如市财政局有特殊要求,可提前支付),不计利息。采购人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磋商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成交供应商付款的条件。
5.新冠肺炎防控:
(1)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分别对参与开标人员健康情况开展排查,做好排查登记,不得漏排、瞒报。对未按规定履行排查责任,造成疫情传播或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开标评标现场:一是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二是来自重疫区隔离期未满的;三是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可疑症状的;四是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3℃的;五是进入开标评标现场未带口罩的;六是项目所在地及其上级疫情防控指挥部门另有规定的情形。
(3)做好健康信息登记备案。参加开评标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评标专家等有关人员应当携带居民身份证及《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附件表),供应商代表还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评标专家在开标现场填写。《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由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保存备查。
(4)自开评标次日起14天内,开评标活动参加人员确诊为新冠肺炎、出现疑似症状被医学观察或被采取其他强制隔离措施的,应立即通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招响应监管部门。
(5)场内人员全程戴口罩,保持适当距离就坐,杜绝人员扎堆聚集。在疫情防控期间,原则上一家供应商只允许一位供应商代表进入开标会现场,以增加开评标活动空间,确保现场人员合理间隔距离,强化现场疫情防控。
(温馨提示:因疫情防控需要,请各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所在地的疫情防控政策,并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因无法满足疫情防控需要而导致的各供应商无法参加的责任由各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赣州市综合检验检测院
地 址:赣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华坚南路68号
联系方式:0797-838829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赣州市章贡区五指峰路1-51号
联系方式:0797-5552869
邮箱:nkhygz@sina.com
开户行:九江银行赣州蓉江小微支行
户名: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287089800000000354
3、项目联系方式:吴先生(采购单位):0797-8388294
黄珊(采购代理机构):0797-55528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