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公示

发布时间:2025年03月17日 09:43:41

为营造活力迸发的创新创业环境,根据《关于印发<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打造新时代“第一等”营商环境26条措施>的通知》要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经研究,拟对部分产品检验收费进行优惠,具体标准如下:

1.个体工商户委托检验收费优惠30%、小微企业委托检验收费优惠20%、规上企业委托检验收费优惠10%。

2.全检客户优惠20%;产品SC检验项目按国家相关检验标准,项目收费统一包干收费,具体如下:

产品

批次

统一包干收费标准

茶叶及相关制品、糕点、纯净水、饮料、山泉水、饮用水、水果干制品、其他饮料

一年两次

3200元

矿泉水

一年两次

      4800元

小麦粉、谷物加工品谷物碾磨加工品、其他方便食品、调味面制品、饼干、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葡萄酒及果酒、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糖、发酵豆制品

一年两次

2880元

腌腊肉制品

一年两次

2000元

大米加检镉

一年两次

1440元

挂面、谷物粉类制成品食用植物油、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方便面、罐头、膨化食品、薯类食品、糖果制品、白酒、啤酒、黄酒、其他酒、蛋制品、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非发酵豆制品、蜂产品等产品SC检验均按我院对外收费公示项目收取。

3.混凝土企业原材料及配合比设计验证质量委托检验协议按照6万元/110批次标准收取,其他委托检验按照我院对外收费公示项目7折收取。

4.套餐优惠:原水常规项目委托检验收费如下:

原水检验项目

收费标准

套餐优惠价

色度、浑浊度、嗅和味、肉眼可见物、PH、总硬度、铁、锰、铜、锌、砷、铅、镉、汞

1540元

920元

色度、浑浊度、嗅和味、肉眼可见物、PH、总硬度、铁、锰、铜、锌、砷、铅、镉、汞、菌落总数、大肠菌群

1840元

1120元